【通知】关于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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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通知
沪知局促〔2023〕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本市知识产权标准工作进一步发展,依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就上海市知识产权相关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即主要起草单位,下同)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须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并且在知识产权管理实务、运营实践中具有一定经验和实效;申报单位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须在本市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能为知识产权地方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立项和发布。
二、工作要求
1.拟制定的地方标准项目:一是《上海市企业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工作经费15万元;二是《上海市企业专利申请前预评估工作规范》,工作经费15万元;三是《上海市高价值专利升级培育工作规范》,工作经费10万元;四是《上海市园区知识产权托管工作规范》,工作经费10万元。
2.申报单位应在上述4个地方标准拟制项目中,围绕1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经费使用安排。工作方案应对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社会效益、国内外发展水平等进行充分分析,对草案编制统筹规划(包括编写组组建、标准实施范围、标准类别、ICS分类号、拟立项时间、拟发布时间等),对各阶段工作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负责单位。
3.鼓励申报单位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协作,组建地方标准编写组,共同参与标准制定,建立共识、凝聚合力,促进上海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申报程序
1.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项目申报书,盖章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前以PDF格式报送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同时寄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2.市知识产权局受理材料后,经审核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给予工作经费,项目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志祥 18918885010
邮箱:zxzhang@zscqj.shanghai.gov.cn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
附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上海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