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关于受理知识产权法律专项援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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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管理水平,帮助企业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解决实际困难,以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将开展知识产权法律专项援助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注册或登记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申请知识产权法律专项援助。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一定的国内外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与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良好;
2.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专职知识产权工作队伍;
3.企业社会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专项援助内容
知识产权法律专项援助聚焦企业实际需求,立足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部工作职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知识产权侵权应对策略分析;
2. 知识产权纠纷及争端解决方案;
3. 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及风险防控;
4.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法律状态、授权确权程序等方面的咨询及专业指导。
三、申请材料
1.填写《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专项援助申请表》(附件1),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概述,“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处用黑色墨水笔签名,并加盖公章。
2.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涉及知识产权权利纠纷的申请人提交有效的权利证明文件及法律状态证明文件;
4.以上资料请以pdf文件及图片形式,发送至邮箱ssipflfwb@126.com。
四、受理事宜
1. 受理部门: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部。
咨询电话:021-62670270。
2.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6日9:30至2023年10月20日17:00。
3.受理费用:不收费。
4.受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法律服务部收到知识产权法律专项援助申请后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有疑义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未在合理时限内补齐的,视为撤回。
(2)经审查核实后,对符合援助要求的申请,作出给予立项援助的决定,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援助要求的申请,作出不予立项援助的决定,并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3)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方案与援助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上海市知识产权援助中心)
2023年10月16日